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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Archives: blog
ScribeFire——比Live Writer更便捷的Blog发布工具
目前,自己是使用Live Writer发布blog文章,有三点不太满意: 启动速度慢,占用系统资源较多; 发布等待时间长; 不支持文字变色。 尝试了一下Firefox的插件——ScribeFire,测试了一下,非常棒。上述第一和第三个问题都得到了有效解决。
每个blogger都应当知道的12条美国法律(下)
原作者: Directory Aviva 译者: woogle 原文链接 译者注:终于把这篇文章翻译完了,建议每个blogger都能读一读,能从中学到很多。我的这一系列三篇文章也是取得了原作者合法授权的,原作者禁止商业性使用,因此本文也禁止任何商业目的转载,且非商业转载请附上原文及原文作者、译文及译文作者的链接地址。 10、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法律 在 你刚开始blogging的时候,你可能只是把它当作一个单纯的爱好,没有想过使它成为一个牵涉到一系列法律问题的电子商务。这就是为什么大量的 bloggers现在还是像一个数据库管理员一样打理他的生意,得不到任何的法律保障。Bloggers经常被这样的问题困扰着:到底需不需要为自己的电 子商务设立一个合法的实体呢?该设立一个怎样形式的实体呢?它究竟能带来多少保障呢?值得庆幸的是,这些问题的答案相当的明了。 相关法律解读: 设 立一个合法的实体,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合伙,都将只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意味着:如果公司遇到麻烦,遭到起诉,设立人(股 东、合伙人)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他们的个人资产,如个人银行账户并不承担连带责任。尽管有限责任实体提供的保障不是十全十美的,但是如果你想保 持个人资金与商业资金的独立,那么就请把自己的角色定位于“公司的代表”,而不是“公司”。否则,法庭一般也不会对你们加以区分。 今天,大多数财富五百强企业都是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这使得很多bloggers认为这种模式是最为可取的一种模式。然而,对于大多数独立blogger而言,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是比较明智的选择。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享有同样的法律保障(事实上法庭对这两者适用同一个法规),同时,它还能让你免受所有行政事务的烦扰,给你提供更好的税收计划。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便捷且相对实惠的流程: 1) 遵照州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规章制度,为拟设立的公司取一个名字; 2) 按照编档单位的要求把相关文档进行系统整理并存档; 3) 制定一个章程:明确所有者的权利义务以及制订公司成员遵循的规章制度; 4) 拿到所有必须的执照和许可证(大多数bloggers都不需要); 5) 另外,一些州可能需要你发布一个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应对措施: … Continue reading
悬赏:谁将第一个在我博客留言?
译言 上有篇译作“帮帮我,我妈妈是我的博客的唯一一个读者!”(原文)文中讲了好多个如何提高博客访问量的方法。 看到这个标题,真是让我一阵辛酸,别人的博客至少还有一个读者。我的博客也开张了这么久了,共发布了30篇,访问数量是零,评论数量也是零。 上边那篇文章中所讲的方法太高深,我学不会,干脆来个悬赏吧,谁第一个在我博客上留言,我将赠送他一本辛普森的独白作品《If I Did It?》(《如果我干了》)的PDF电子版,在《如果我干了》一书中,辛普森描述自己如何在“假设”情况下,杀了前妻及其男友。福克斯电视台也在节目预告中称,“辛普森将首次坦白,如果是他犯下的罪行,他是如何犯罪的……他将在节目中叙述数年来未曾承认过的谋杀过程。” 不过但辛普森此举激怒了遇害者家属,他们认为,这是在给他们伤口上撒盐。美国民众也不买账,许多读者表示,辛普森新书是一个“可憎的挑衅”。名为本·约翰逊的读者说:“他们在把我们当傻子。我承认,我是胖子,但我不是傻子。”读者艾丽丝·伯恩斯说,她致信福克斯电视台抗东篱把酒黄昏后议播出节目,但她届时会看节目,因为想知道节目赞助商是谁,以后抵东篱把酒黄昏后制它们的产品。迫于巨大的舆佳节又重阳论压力和出版公司的抵东篱把酒黄昏后制,此书没有成功发行。 根据华尔街时报的最新消息,女出版商里甘还在为此进行斗争,她是这么解释为什么要出版这本书,为什么要与辛普森出镜对谈的。在长达8页的声明说,里甘给出两个理由,一是她相信,辛普森就是杀害前妻及其男友的真凶,希望能听到辛普森亲口说,“是我干的,我对不起大家”;二是她本人年轻时也遭到过男友暴力。里甘说,出书的主意是辛普森提出来的。“当我接到电话,说凶手想承认罪行,我不知道会有什么发生,”里甘在这份名为《我为什么要这么做》的声明中说,“但我知道一点,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那个事件,我希望(辛普森)承认(杀妻)。” 至于辛普森为什么要写此书并时隔十年之后这么一番折腾,众说纷纭。出版商里甘说,辛普森出书不是为了钱,因为根据协议,出版社将通过第三方,把稿酬转交辛普森的子女。精神分析学家和刑事专家也认为,辛普森自述“杀妻”的深层目的肯定比挣稿费复杂得多。他们说,出书可能源于辛普 森根深蒂固的一种“自恋”情节,这种“自恋”贯穿在他辉煌的橄榄球运动生涯中,表现在他在庭审中的戏剧化“表演”上。新书的最大效应是,辛普森又回到聚光 灯下,成为公众关注焦点。心理学家认为,辛普森要的就是这种“明星”效果。 那么,到底辛普森为什么要出版此书呢?或许在你看了这本书后,会得出自己的答案。想要这本书的电子版,就请留言。
每个blogger都应当知道的12条美国法律(上)
原作者: aviva 译者: woogle 原文链接 var del_confirm_msg="真的要删除这条评论么?"; var del_username="3872"; var del_url="/articles/deleteComment/3872/1350/"; 译者:很值得一读的一篇介绍美国网络法律制度的文章,从中可以了解很多 版权 法的微妙之处。其实中国网络版权法的规定跟本文介绍的美国法没有太大差别,完全可以类比参考。最近的“娱乐基地诉百度”案就涉及到本文所介绍的” 深度链接 “、”缩略图“使用等问题。这篇文章一共介绍了与blogging最相关的12条美国法,篇幅较长,拟分两次译完,这是上半部分。 或 许互联网给你的感觉还是如“拓荒前的美国西部”那样无组织,而事实上越来越多的网络活动,尤其是blogging,逐渐被纳入到各个州的法律和联邦法的管 制范围内。对于美国的bloggers来说,blogging已经成为真正的蕴藏潜在法律问题的矿地,而这个领域的法律的不稳定性也使得问题越来越突出。 本文将为bloggers解读在blogging过程中最有可能遭遇的12条美国法,并提出简单有效的窍门来引导bloggers避开有可能遇到的麻烦。 1、是否披露收了报酬发布文章的事实 过 去五年间,blogger们发布的资源(包括比较可信的信息和一些推荐建议)开始逐渐取代传统 媒体 信息的地位了。这个发展趋势为广告客户提供了巨大的机 会,他们让bloggers以发布文章或者加入链接的方式推广他们的产品和服务。考虑到bloggers群体发展的迅猛势头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美国法律 开始将这个领域纳入管制范围。 相关法律解读: 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发布了一个司佳节又重阳法建议,规定那些以“口碑营销”方式推广产品、开拓市场的公司必须披露与“口述者”的合作关系。这个司佳节又重阳法建议显然适用于blogging,据此,bloggers在为产品写使用报告和作宣传时必须注明他们得到了来自产品公司的报酬,即使他们所宣传的是事实,也得如此。 Payperpost 和 Reviewme 就 是这样两家 网站 ,他们为那些通过给产品写推广文章而挣钱的bloggers提供广告链接。依照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的司佳节又重阳法建议,payperpost和 reviewme … Continue reading
(译文)BlogBurst--Blogger和主流媒体间的桥梁
原作者: Michael Arrington 译者: woogle 原文链接 pluck的新服务blogburst将于明天,也就是2006年5月2日上线。早在二月份的时候,我们曾简单介绍过这个产品媒体 取得了合作关系(包括旧金山纪事报、华盛顿邮报、奥斯汀美国政治家等);另一方面,有1000个blogger使用了他们的这项服务。 blogburst的基本运作模式是这样的: blogburst把收集到的博客进行截屏、按内容归类,然后通过CPM把这些内容以付费的方式推给主流媒体。看一个例子,在旧金山纪事旅游版可 以找到一个旅游博客发布区,blogburst帮助这些主流媒体发行商在他们的站点上投放更有针对性的内容,这比他们自己去制造这些内容的花费要少得多。 同时通过这种方式,bloggers还可以获得更多的访问流量——因为每一篇文章都会包含一个回访原文的图片或者文字链接。 相比较于两个月之前,这个服务有了很大的进步。如果你是一个blogger并且希望你的 blog 享受这个服务,你可以到他们的站点去申请。 声明:我是在为blogburst免费作推广,当然我曾经为pluck做过付费咨询。 ,在那以后,这个团队取得了一系列里程碑式的成绩:一方面他们与一些优秀的主流
(译作)Lisensa --帮助Blogger进行版权管理
注:原作者: Michael Arrington 译者: woogle 原文链接 top10Media——一个致力于提供网络媒介等社会化服务的十分活跃的团队(点击了解),他们在周一推出了一项新的为 blog 提供 版权 注册和管理服务的系统:Lisensa。 Lisensa并非要帮助blogger们找出侵犯他们博客版权的行为和侵权者(如 copyscape和即将上线的sentinel 所提供的服务);相反,与blogburst类似,lisensa帮助blogger们通过一个联合组织将他们博客中的文章以一种合法正当的方式授权许可给有意向使用的第三方使用,这种授权许可可以是无偿,也可以是有偿的方式。 通过lisensa提供的服务,bloggers可以轻松的选择合适的CC协议模式,可以选择指定的非商业使用途或者选择商业性使用,是否相同方式共享。 lisensa负责处理许可协议并托收费用。lisensa提供的基本服务是免费的,但是如果bloger的许可使用是有偿的,lisensa要从 blogger的报酬中抽取10%的费用。 lisensa的这种理念非常好,不过如果我们的终极目的是为bloggers创造额外的源源不断的收入的话,我认为blogburst的模式更为可取。blogburst没有提供版权管理的服务,然而它创造了非常方便易用的客户工具,以吸引用户(比如人性化的检阅模式,便捷的API接口)。blogburst与一些卓越的 媒体 、出版界有紧密的合作关系(包括华盛顿邮报、旧金山纪事报等),这些发行商也十分乐意以低廉的价格获取文字来充实他们的刊物。当然,lisensa不仅仅只是为了帮助blogers获取报酬,它们还发挥着促进版权法的实施,制止版权侵权行为的作用。